关于印发《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校,委厅直属各单位,省直中小学校: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2月23日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和《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简称“翻身仗”)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等教训,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为主要抓手,以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为主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绷紧思想之弦、织密防护之网、强化安全监管、消除重大隐患,夯实教育安全基层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全力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监管
1. 坚持隐患清零。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对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潜在风险隐患排查进行“回头看”,依托教育安全管理平台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管理,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图书馆、宿舍、体艺场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确保100%限期整改到位。(财建处、高教处、科技处、基教处、民办处、培管处、体卫艺处、职成处、维稳办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责任体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维稳办牵头,相关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1. 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湖南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和预防学生溺水“九到位”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组织实施“疏堵结合防溺水试点县市区”项目,助推安全水域建设。认真开展防溺水“十个一”教育,确保100%完成。推进防溺水“四个一”建设,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鼓励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全天候监视防范。(维稳办牵头,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校车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校车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督促市县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市县制定出台校车运营单位设立与监管办法,加强校车运营单位监管。加强校车运行违法行为和事故监管,将其发生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管,完善学生上下学乘车(船)运力保障。(基教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科技处牵头,高教处、职成处、基教处、维稳办、研究生处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开展学校建筑安全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摸排校舍、校园周边居民自建房、校内建筑工地、地质灾害、窨井盖和学校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管道、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格做到检查的学校覆盖面、隐患台账覆盖面、实地核实隐患现场覆盖面等“三个 100%”。按照“分类处置、一处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办法,依法采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类处置,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校园周边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提请尽快整改到位。(财建处牵头,民办教育处、校外培训监管处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学校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督导处牵头,维稳办、财建处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监管要则》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校外供餐的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监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清理整顿学校校园商店及周边小卖店、小吃店等周边市场环境,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体卫艺处牵头,财建处、维稳办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协调有关部门整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配合公安机关完善城市(城镇)学校“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严厉打击抢劫、盗窃学生财物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书店、报刊亭、复印打字店、音像摊点清查,查缴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政治有害等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加大对各类低俗网络游戏、网络文学作品、网络短视频的查处力度;加强学校周边文具店、综合用品商店等周边市场环境清理整顿,重点整治以假劣、违禁商品,或者以抽奖、低俗、色情、暴力等违反公序良俗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的违法行为。(维稳办牵头,规划处、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 提升安全素养。把国家安全、生命安全和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课程计划,指导学校建立和落实安全教育常规,充分把握开学第一课、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中国学生营养日、世界艾滋病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等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学生实训实习、文体活动、军训、劳动实践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高教处、职成处、基教处、体卫艺处、宣传部、维稳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安全责任保险的作用,帮助学校提高双重预防能力。(维稳办、政法处、人事处、财建处、高教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处、基教处、教师处、民教处、民办处、培管处、体卫艺处、职成处、督导处、研究生处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科技兴安。开展学校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回头看”,加强校园安全条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湖南省教育安全管理平台功能,探索筹建湖南省教育安全数字化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推动各地和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建设校园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财建处、规划处、培管处、维稳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应急处置与舆情应对能力。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办公室、财建处、体卫艺处、维稳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强化宣传教育。依托湖南教育电视台和《湖南教育快讯》以及“湘微教育”等平台,加强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的新闻宣传,常态化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开展决策部署、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安全科普等宣传,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和安全教育培训,构筑风险防范人民防线。畅通校车安全和扫黑除恶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师生群众举报校园及周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氛围。(维稳办、基教处等依职责牵头,办公室统筹教育电视台、信息中心等配合)
(四)压紧压实责任
1. 落实领导责任。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委厅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制度。(维稳办依职责牵头,相关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2. 落实部门主管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刑法修正案(十一)》《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和“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消除盲区漏洞,强化工作合力。(政法处、财建处、高教处、科技处、基教处、民办处、培管处、体卫艺处、职成处、督导处、维稳办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3. 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各校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把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实行“一岗双责”。指导各地加强对在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安全知识培训,对新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校园安全知识应知应会考核,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维稳办、高教处、基教处、教师处、职成处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4. 落实全员防范责任。全面压紧压实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特别是校园安保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率要达100%,使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知晓各种举报方式和途径。(维稳办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按程序严肃问责。对校园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纪依法按程序从重惩处。对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市州和高校提请省安委办实行挂牌管理,对发生较大以上意外事故的市州和高校组织约谈分管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和维稳办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与全面自查阶段(2023年2月底前)。根据《湖南省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要求,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齐心协力,推动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启动全面开展“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组织《湖南教育快讯》开设专栏,利用两微一端等形式,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结合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三年行动工作,对教育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并填报教育安全管理平台。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至10月底)。督促各地各高校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督促责任单位将重大隐患填报教育安全管理平台,纳入“一单四制”统一管理,及时“动态清零”,重大风险一律制定管控措施方案。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全面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用好专项督导、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专家指导等“组合拳”,推动重大风险隐患管控和整改销号。
(三)巩固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深入分析教育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学校安全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级“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领导机制下,委厅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厅长为组长,分管委厅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办公室统筹协调,维稳办具体负责)。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安全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省教育厅建立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会商研判、定期调度、情况通报、督导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月简报、季小结、年总结”工作制度,及时收集各地各高校工作进展、成效与经验等,实行定期通报。委厅各相关处室要加强工作调度,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小结;要将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纳入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委厅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开展专项督导,作为年度平安校园创建考评重要内容。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处室要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督促彻底解决。推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自主发现、自觉报告、自行整改问题隐患,努力解决涉校涉生安全管理“顽瘴痼疾”。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针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2月28日前将本地本校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要及时总结和报送工作的进展、成效与经验,加强宣传推介,形成浓厚氛围。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附件:1.“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2. “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推进情况调度统计表
附件1
“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项目清单 | 任务清单 | 责任清单 | 具体措施清单 |
防溺水专项行动 | 认真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湖南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和预防学生溺水“九到位”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组织实施“疏堵结合防溺水试点县市区”项目,为学生打造安全水域。认真开展防溺水“十个一”教育,确保100%完成。推进防溺水“四个一”建设,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鼓励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全天候监视防范。 | 维稳办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 1.召开2023年省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协调省领导参会并讲话,部署相关工作。 2.制定2023年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3.评审遴选“疏堵结合防溺水试点县市区”。 4.联合芒果TV、湖南教育电视台和厅信息中心组织开展防溺水“十个一”教育活动。 5.联合省学安委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6.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平安校园考评。 |
校车安全专项行动 | 持续开展校车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督促市县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市县制定出台校车运营单位设立与监管办法,加强校车运营单位监管。加强校车运行违法行为和事故监管,将其发生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管,完善学生上下学乘车(船)运力保障。 | 基教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 1.部署全省校车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 2.开展校车运营单位设立和监管政策制定情况、校车运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指导督促有关市州、县市区限期整改。 3.建立校车运营主体单位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制度,并将校车运行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情况纳入工作评价与考核体系。 4.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调查,在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行为情况的基础上,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指导市县完善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船)运力供给保障方案,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船)合理需求。 |
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 | 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和实验室安全检查等信息系统。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 科技处牵头,高教处、职成处、基教处、维稳办、研究生处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 1.指导高校完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 2.督促高校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 3.组织专家对省属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隐患。 4.指导高校对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邀请专家对省属本科高校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学校建筑安全专项行动 | 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摸排校舍、校园周边居民自建房、校内建筑工地、地质灾害、窨井盖和学校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管道、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格做到检查的学校覆盖面、隐患台账覆盖面、实地核实隐患现场覆盖面等“三个 100%”。按照“分类处置、一处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办法,依法采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类处置,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校园周边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提请尽快整改到位。
| 财建处牵头,民办教育处、校外培训监管处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 1.下发2023年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知,对学校建筑安全、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工作进行部署。 2.持续推进学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湖南省教育安全管理平台加强动态管理,督促各地各校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及时整治到位,对安全隐患及时清零。 3.组织开展学校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结合其他相关工作统筹督查学校建筑安全,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4.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学校建筑安全、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领域的安全风险识别、防范意识教育、应急安全演练。 5.督促指导各地各学校加强基本建设全周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舍改扩建、装饰装修和校外租赁校舍的安全评估鉴定机制。 |
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 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监管要则》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校外供餐的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监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小卖店、小吃店等周边市场环境,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体卫艺处牵头,财建处、维稳办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 1.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开展春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督查。 2.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3.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学校食品从业人员业务素养。 4.推动各地按照《学校食堂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加强学校食堂基本建设,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 全面摸排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协调有关部门整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配合公安机关完善城市(城镇)学校“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严厉打击抢劫、盗窃学生财物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书店、报刊亭、复印打字店、音像摊点清查,查缴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政治有害等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加大对各类低俗网络游戏、网络文学作品、网络短视频的查处力度;加强学校周边文具店、综合用品商店等周边市场环境清理整顿,重点整治以假劣、违禁商品,或者以抽奖、低俗、色情、暴力等违反公序良俗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的违法行为。 | 维稳办牵头,规划处、宣传部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 1.召开2023年省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协调省领导参会并讲话,部署相关工作。 2.制定省学安委2023年工作要点。 3.印发扫黄打非有关文件。 4.摸排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指导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5.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纳入年度平安校园建设考评。 |
附件2
“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推进情况
调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2023年 月至 月(累计数)
安全领域 | 组织督导检查组 | 组织督查检查人员 | 督导检查单位数 | 下发督办函 | |
个 | 人次 | 家 | 份 | ||
督导检查 | 1. 防溺水 | ||||
2. 校车安全 | |||||
3. 实验室安全 | |||||
4. 学校建筑和特种设备安全 | |||||
5. 消防安全 | |||||
6. 食堂与食品及传染病防控安全 | |||||
7. 周边环境整治 | |||||
8. 其他 | |||||
合 计 | |||||
监督执法 | 单位 | 责令限期整改 | 停业整顿 | 关闭(含吊销证照) | 行政拘留和行刑衔接 |
家 | 家 | 家 | 个 | ||
校外培训机构 | |||||
民办幼儿园 | |||||
校车公司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2023年 月 日
注:1. 综合性检查的统计数字请直接填报合计栏,单项检查分类填写。
2. 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填报教育安全管理平台,纳入“一单四制”管理。
3 .本表每月2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人:张轶、周文宾,
联系电话:0731-82243825,电子邮箱:sjytwwb@163.com)。